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开学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作者:资产处 时间:2020-08-28 点击数:

各实验中心:

  为保障实验教学科研工作正常开展,有效防控实验室风险,根据《广东省教育办公室关于做好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开展2020年秋季学期安全检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贯彻“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各单位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加强领导、责任细化、层层落实。

  2.严格按照疫情期间安全管理规定,做好实验室消毒工作,保持实验室通风透气及实验人员适当的安全距离,加强疫情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

  3.各单位全面系统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重点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机械安全、危险性化学品等方面进行检查,对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将安全检查内容、人员及后续的隐患处理落实到实处,做好台账记录,确保实验室安全。

  4.按相关操作规程,对实验室仪器设备开机运行前的条件进行检查,做好防潮、防湿、防漏水电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工作,确保仪器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5.对实验室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确认消防设施有效性及配置的合理性,重点检查实验室灭火器是否符合标准,消防通道是否畅通,降低实验室消防安全风险。

  6.对实验室环境卫生开展检查,安排人员对实验室进行清洁,做到安全通道畅通,设备摆放有序,实验室干净整洁,营造良好的实验环境。

  7.做好实验室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培训。充分利用“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等网络平台广泛开展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逃生避险和自救互救技能。落实实验前安全教育“第一课”,对学生进行实验室及实验操作安全常识的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实验安全工作是实验室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和落实新学期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务必认真落实整改,并做好台账记录,确保新学期实验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 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xlsx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科研处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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