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满足办公需求,保障办公秩序,根据学校机构和人员岗位调整情况,结合各单位(部门)办公家具及设备的配备情况,本着勤俭节约、有效利用的原则,学校决定开展办公家具及设备调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公家具及设备调配原则
1.家具固定,设备流动。人员岗位调整后,办公家具(主要是指办公桌、办公椅、文件柜等)原则上留在原单位调剂使用;办公设备(主要是指办公电脑和打印机等)随人员调整至新工作岗位继续使用。
2.内调为主,外购为辅。人员调入后,各相关单位(部门)首先在本单位(部门)内部调剂解决办公家具需求。确无办公家具可调剂使用的,由单位(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汇总需求信息,提出办公家具购置方案,由招投标管理中心统一采购。
二、办公家具及设备的增配
需要增配办公家具及设备的单位(部门),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采购申请表》,填写申请表时注意以下事项:
1.在“申请单位意见”一栏填写清楚本单位本年度调走、转岗、退休人员资产交接情况(可附页填写)。
2.新入职人员申请配置办公家具及设备,需填写好教工号并携带人事处开具的入职证明。
3.在岗人员申请新配办公家具及设备,需将个人名下原有办公家具或设备办理完报废手续后方能重新申请。
申请表纸质版由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交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设备科。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根据办公家具及设备实际需求情况,进行统一调整、配置。
资产管理科联系人:高老师 电话:38265012
设备科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38256662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