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13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推荐申报结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与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3〕6号)要求,学校于3月7日组织专家组,在学习省教育厅文件、审阅各单位报送材料的基础上,对所申报的实验室进行了集中评议,评选出拟推荐申报2013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实验中心1个,现公示如下:
实验中心名称
| 承建单位
|
电子与信息实验中心
| 电子与信息学院
|
若对上述评选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电话或书面向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反映。反映情况时提倡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从3月7日至3月12日,共6天。
联系地址:校本部办公楼604
联系电话:020-38265410,传真电话:020-38265410
电子邮箱:gssgk@gdin.edu.cn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