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迎接广东省教育厅2021年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资产处 时间:2021-05-17 点击数:

各学院、实验中心:

为有效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保障实验教学正常运转,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教育系统实验室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及迎接检查相关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责任细化

各单位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贯彻“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健全院级安全责任体系,加强领导、责任细化、层层落实。

二、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

(一)重点监控排查危险源。各单位全面系统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重点对易燃、易爆、危险性化学品等进行检查,对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将安全检查内容、人员及后续的隐患处理落实到实处,做好台账记录,确保实验室安全。

  (二)加强雷雨天气安全检查。强对流天气期间,加强实验室防风、防水、防雷击等方面的常规检查工作,防止实验室仪器设备受潮、浸水而短路,确保仪器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三)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对实验室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确认消防设施有效性及配置的合理性,重点检查实验室灭火器是否符合标准,消防通道是否畅通,降低实验室消防安全风险。

(四)加强实验室安全知识教育及应急能力培训。充分利用“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网络平台、“实验前第一课”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实验室及实验操作安全常识教育。组织开展专项实验室应急演练培训,不断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逃生避险和自救互救技能。

(五)保持实验室干净整洁、仪器设备有序。对实验室环境卫生开展检查,安排人员对实验室进行清洁,做到安全通道畅通,设备摆放有序,实验室干净整洁,营造良好的实验环境。

(六)完善实验室安全档案。各实验中心从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体系、常规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整改、安全培训教育、安全值日台账等方面,分类做好实验室安全档案建设。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1.危险化学品危险风险源风险点摸排及管控情况;

2.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建立及运行情况;

3.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宣传普及落实情况;

    4.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

1.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与运行情况;

2.实验室危险源监管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

3.实验室安全设施配置与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4.实验室危险源、风险点和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及整改情况;

5.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及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6.实验室安全管理教育、宣传和培训情况。

    四、检查时间、方式及提交资料时间

5月至6月期间,广东省教育厅检查组确定抽查单位,派专家组入校,专家组从学校准备的《实验室分室一览表》和《实验室危险源和风险点统计表》中抽查,各实验中心都有被抽中的可能,请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中的责任分工要求,涉及到的条款都要准备相关佐证纸质材料,作为备查或本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档案;另有新材料(2020年1月至今有更新的)的,于5月25日前报送到东校区行政楼604。

联系人:劳信超,电话:020-38265410。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doc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科研处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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