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采购人应落实主体责任,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健全内控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工作站采购管理,压实采购主体责任,防范采购风险,现就工作站采购相关审批要求通知如下:
自即日起,凡申请工作站采购,须按要求填写《工作站采购承诺函》,并由经费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将扫描件上传至招标采购系统办理审批。
请各单位遵照执行。如有疑问,请联系高老师,020-38256662。
特此通知。
附件:1.
附件1:工作站采购承诺函-上传.docx
2.
附件2:工作站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 年版).pdf
资产管理与招投标中心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