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是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房产管理以及学校教学、行政办公设备及物资的计划采购与办公设备维护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学校资产的产权登记,组织固定资产建帐与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帐、卡、物的清查核对工作。
三、组织学校资产的清查、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并负责学校资产的调拨、转让、报损、报废、报失的审批和回收处置等工作。
四、负责学校所有实验室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检查督促实验室完成实验工作组织开展实验室评估。
五、制定和实施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协助有关二级学校(部、中心)搞好重点实验室建设,负责安排实验室建设和仪器设备及教学实验费、维护费等的运行经费。
六、负责学校房产(包括教工周转房)管理及教学、科研、行政用房的统筹安排、调配工作。
七、负责组织学校有关设备的采购供应、安装、验收、维护与管理。
八、协同人事处搞好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定编、业务培训、考核、奖惩、晋级及职称职务的评聘工作。
九、配合安全保卫处指导、督促、检查实验室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