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资产处 时间:2020-06-18 点击数:

 

各二级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升全校师生实验室安全意识及安全素质,增强抵御防范安全风险能力,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0年“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际,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一、健全安全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

学校成立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领导工作,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是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是直接领导责任人,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各二级单位要完善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立院级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各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直接领导责任人,实验中心主任是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各实验分室工作人员是其所在实验室的具体责任人。实行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组成的三级联动、各司其职的管理体系和责任体系。

二、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准入制度

学生必须凭《实验室安全考试合格证书》方可进入实验室,在进行实验教学前,各实验中心或实验教师须对学生进行实验室及实验操作安全常识教育,将安全教育作为实验课程的第一课,每次实验前必须进行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及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安全教育,确保实验教学的安全进行,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三、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一)各单位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内容如下:

1、危化品等危险源是否存在管理漏洞。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采购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双人专柜管理,是否对使用量的多少建立台账,使用操作程序是否科学规范,标签粘贴是否完好,是否对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等危险点做好危险警示标志等。

2、水电、消防、设备等安全隐患排查。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如违规大功率电热烧水器等),是否私接乱接电线电器(如私接电动车充电等),水电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整好用,消防安全通道是否保持畅通,仪器设备是否使用不规范及是否做好防潮防湿措施等。

3、实验室安全档案资料是否完整。是否有专门的实验室安全档案专柜,是否存有院级实验室中心工作小组文件,是否建立完善的实验室中心管理制度,是否保存每日的实验室安全检查流水,是否把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落实整改并记录存档,是否保存实验室安全教育的档案资料等。

(二)学校组织专项小组重点抽查。将于623日前后,开展重点抽查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自查自纠,积极组织和落实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务必认真落实整改,确保实验安全无死角。

联系人:劳信超;联系电话:020-38265410。

  

附件:

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doc

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0年“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南粤行”之实验室安全活动实施方案.doc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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