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全省高校装备建设与实验室安全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全省高校装备建设与实验室安全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粤教装备函[2014]24号)文件精神,教育厅将于11月进校检查相关工作,为切实做好我院实验室建设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高校贯彻执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情况,包括: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组织机构、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安全环境建设、管理监督、经费保障等;
(二)省属高校政府采购项目管理和执行情况(见附件3);
(三)高校装备建设和管理情况。
二、检查程序
包括:学校自查、自查报告审核评价、实地检查、检查结果公布、整改回访等五个阶段。
三、工作安排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间
|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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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作布置
| 设备处
| 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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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级学院、工业中心、网络中心自查、资料准备
| 二级学院、工业中心、网络中心、设备处、保卫处、财务处
| 9月28日
| 1、自查、整改依据广东省高校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检查测评表(标准表)
2、具体任务分工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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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整改、资料准备
| 二级学院、工业中心、网络中心、设备处、保卫处、财务处、总务处
| 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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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政府采购活动检查内容及政府采购完成情况统计表
| 设备处
| 10月15号
| 见文件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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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学院自查
| 院领导、设备处、保卫处、总务处
| 10月8—15日之间、具体时间待定
| 按照教育厅文件(粤教装备函[2014]24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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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14年全省高校装备建设与实验室安全管理自查工作报告
| 设备处
| 10月17号
| 见文件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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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材料汇总、上报
| 设备处
| 10月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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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实地检查准备工作
| 设备处、总务处、保卫处、二级学院、工业中心、网络中心
| 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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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教育厅实地检查
| 设备处、总务处、保卫处、二级学院、工业中心、网络中心
| 11月中旬,具体时间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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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整改
| 相关部门
| 2015年2月
| 根据教育厅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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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处工作联系人:杨老师、滕老师
联系电话:38265410
电子邮箱:gssgk@gdin.edu.cn
附件1:检查测评表(标准表).xls
附件2:检查测评表(自评表).xls
附件3:2014年政府采购项目完成情况表.xls
附件4:2014年全省高校装备建设与实验室安全管理自查工作报告(提纲).doc
附件5:广东技术师范学院高校装备建设与实验室安全管理检查工作联系人信息表.doc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0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