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资产管理科: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全校国有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低值耐用品和其他资产)的统筹管理,制定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对校内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实施日常监督和指导;

3.负责国有资产报增、闲置资产盘活、资产处置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4.负责完成学校国有资产各类统计报表(资产月报、年报、内控报表及高基报表等)的统计上报工作;

5.负责定期进行资产账、卡、物的清查核对工作;

6.负责出租、出借等事项的备案工作,确保经营性资产规范使用、保值增值;

7.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实验室管理科:

1.建立健全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实验室建设及实验室设备采购的验收和开展实验室评估工作;

2.归口管理全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以及实验室的物资,提高实验室设备的使用效益,负责实验室信息统计及档案管理;

3.负责全校教学实验费、实验室维修费的控制分配和计划审查;

4.协助搞好积压物资的调剂、报废物资的审查、报批、回收处理等工作;

5.协同人事处搞好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定编、业务培训、考核、奖惩、晋级及职称职务的评聘;

6.配合保卫处指导、督促、检查实验室的安全保卫工作;

7.完成处领导交给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房产科:

1.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的相关政策、规定,组织落实各项房管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关系,做好行政用房、过渡房调配方案。

2.负责学校行政用房、过渡房的管理工作,按照学校行政用房、过渡房管理暂行规定,合理调整安排各类用房。

3.负责做好过渡房租金的统计报表工作,每月及时准确报送财务处。

负责检查学校行政用房、过渡房内各项设施并记录工作,协助做好周转房的报修工作。

4.负责住房货币补贴的申报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5.定期检查过渡房住房使用情况,做好教工入住、退房记录,建立入住、退房档案。

6.负责处理和完善房改的后续相关问题和有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7.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设备科:

1.负责统筹组织全校设备及学校布置的物资等采购工作;

2.结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法规和学校采购工作的实际,制定设备采购的规章制度;

3.负责制定学院教学、科研所需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工作计划;

4.负责本科室日常管理工作;

5.完成处领导交给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综合科:

1.负责处室行政办公事务;

2.负责印章管理、文件的归档管理;

3.负责行政办公设备的维修与办公耗材的供应管理;

4.协助资产管理科对学校报废仪器设备进行鉴定和审批;

5.协助处置学校废旧仪器设备,发挥旧仪器设备的剩余价值;

6.完成处领导交给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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