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合理使用办公耗材、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6-05 点击数:

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合理使用办公耗材、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通知

根据广师党委[2014]34号文件,为了贯彻落实《广东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增强勤俭办学,推进节约为型校园建设,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我校优化资源配置,合理使用办公耗材、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望各有关部门和个人能严格遵守执行,节约学校资金。

1、节约使用办公耗材。

(1)各部门要控制和合理使用办公用品,杜绝浪费现象。学校各部门之间传递通知、文件等材料时,尽量采用电子文档发文或采用电子文档传递。

(2)各部门确实需要打印或复印纸质文档时,尽可能采用双面打印。若复印资料数量较多时,应先选择复印1件,确认质量合格,再输入余数,以免浪费纸张。

(3)节约使用纸张,若内部使用,或非正式文件、校对稿等,则尽量使用再生纸张。

(4)各部门使用的硒鼓打印耗材,除有特殊要求外,要尽量选购国产品牌的代用鼓,并采用以旧换新或加粉的方式循环使用。

2、优化办公设备配备,节省学校购置资金。

(1)学校各办公室的打印机尽量采用网络共享方式,原则上每间新增办公室只配一台打印机,同一办公室的各工作人员通过网络共享一台打印机。

(2)学校各部门之间合理共享复印机,逐步实行各教学楼、行政楼一层或一栋楼共享一台复印机或一间复印机房。

(3)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的有关固定资产(包括办公设备、教学设备、实验设备等)的报废程序和制度,严格控制未达到使用年限的设备报废。

(4)对于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但能够继续使用的办公设备,须继续使用,不得报废。

(5)对于达到使用年限,但经过修复仍能够使用的设备,须继续使用,不得购买新的设备。

(6)校内教职工的升迁、调动,其办公设备(如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须遵守物随人走的规定,不得以调动为由重新申购办公设备。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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