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电动自行车进入实验室的管理通知
作者:资产处 时间:2021-12-10 点击数:
各二级单位(中心):
实验室是师生从事教学科研活动的重要场所,实验室安全关系到全体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按照学校《关于加强我校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严禁电动自行车进入各类实验室,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严禁将电动自行车(含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等)带入实验室或在实验室内充电;
2.严禁在实验实训楼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等场所停放电动车或引线充电。
联系人:劳信超,电话:020-38265410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