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资产处 时间:2022-09-09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中心):
按照学校《关于开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通知》(广师大〔2022〕214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部署,决定在全校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坚持标本兼治,坚决防范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二、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各单位在9月14日前完成实验室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管理台账,落实安全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做到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堵塞各类安全管理漏洞,并在9月15日前填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汇总表》,发送Word版和签字扫描版到gssgk@gpnu.edu.cn,原件自行备案。
三、严格执行常规安全检查制度。常规安全检查是防范安全隐患有力抓手。各单位严格落实“每日一小查、每月一大查”的常规安全检查制度,做好相关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如不能立行立改的,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处理。
联系人:劳老师、庄老师
联系电话:020-38265410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