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资产处 时间:2024-05-24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中心):
为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组织各单位进一步抓严抓细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从严从细从实开展自查自纠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认真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附件2)中所涉及的检查条款,对所管理的实验室开展1次全面的自查自纠,建立安全隐患管理台账,对隐患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短期内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及时和分管职能部门协调沟通,制定科学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二、落实精细化的安全管理措施
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验室安全实际,制定针对性较强的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细则,开展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判定实验室分类和安全风险等级,制定安全检查、安全培训、安全评估、条件保障等精细化的安全管理措施,及时更新实验室安全信息牌,建立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并实时动态更新,严格加强重要危险源的管理,建立针对重要危险源的应急预案。
三、做好迎接进校调研工作准备
广东省教育厅将于6月至9月组织专家抽取相关高校开展进校调研工作,重点调研实验室安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课程建设、经费保障、重要危险源管理、安全培训情况等难点、痛点问题。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备查工作。
四、工作进度安排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1 |
5月29日前 |
各单位完成1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附件4,含可编辑WORD版和PDF签名盖章扫描版)发送:gssgk@gpnu.edu.cn。 |
2 |
5月31日前 |
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验室安全实际,制定针对性的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细则,有重要危险源的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粘贴到对应的实验室显眼位置。 |
3 |
6月5日前 |
各单位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实验室分级分类评估表》(附件3),判定实验室分类和风险等级,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并更新实验安全信息牌(附件5)。 |
4 |
6月6-7日 |
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组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 |
联系人:劳老师,020-38265410
附件:
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
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实验室分级分类评估表
4.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
5.实验室安全信息牌模板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