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4年度“实验室管理研究”项目的通知

作者:资产处 时间:2024-06-26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中心):

为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进一步发挥二级单位及职能部门开展实验室管理研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搭建实验室管理工作者学术研究平台,特设立校级“实验室管理研究”项目。项目围绕实验技术队伍建设、实验室安全管理、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实验室管理信息化等实验室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申报对象为从事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本校在职在岗实验技术人员、实验室管理人员。

2.项目负责人能够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项目。每一位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2个项目。项目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其本人同意,鼓励跨学院(中心)、跨学科联合申报。

3.已获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管理专业委员会、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实验室管理研究”类立项的项目,不得再次以同名或相同内容重复申报。

4.在研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的项目负责人、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管理专业委员会的项目负责人、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实验室管理研究”类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年度“实验室管理研究”项目。

二、申报指南及相关要求

(一)申报指南和成果形式

1.实验技术队伍建设现状调研与对策研究;

2.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现状调研与对策研究;

3.实验室资源共享平台建设与管理机制研究;

4.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5.仪器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理论与实践研究;

6.实验室安全应急体系研究;

7.实验室管理信息化建设调研与对策研究;

8.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现状调研与对策研究;

9.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课程设计与开发;

10.实验室安全精细化管理研究;

11.实验项目风险评估与管控机制研究;

成果形式包括在期刊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专题调研专著、正式或非正式研究咨询报告等。项目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采纳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4年度‘实验室管理研究’项目字样(含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未注明不得作为结题研究成果,拟发表证明也不作为申请项目结题依据。

(二)立项数量、资助经费和期限要求

1.拟立项总数为10项,资助经费2000/项,立项后拨款。

2.项目的研究周期为1年,项目的研究周期从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三、材料报送和评审办法

1.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4年度“实验室管理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1)。

2.经所在单位初审、排序和签署意见盖章后,指定专人负责在78日前将《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与《项目申报书》一式六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五份)报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不接受个人报送材料)。

3.《申报汇总表》和《项目申报书》的电子版(word版本)发送至邮箱:gssgk@gpnu.edu.cn

4.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劳老师 庄老师

联系电话:020-38265410

地 址:东校区行政楼604

5.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遴选,并最终确定立项名单,立项结果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予以公示。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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