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开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的通知
作者:资产处 时间:2024-08-30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中心):
为做好新学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及教育工作,保障新学期实验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运行,有效防控实验室安全风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贯彻落实“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制,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细化分工,明确责任,逐层压实全员安全主体责任。
二、组织安全检查及隐患排除整改。各二级单位和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应对实验室在9月5日前开展一次全覆盖的安全检查工作,特别是长时间未使用的实验室,应彻底排查,保证安全后方可启用。安全检查后,将《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上传实验室信息平台。学校将在开学两周内组织检查。
三、突出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全面系统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重点对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机械安全、有毒物品、压力容器、大功率仪器设备、气瓶等方面进行检查,抓好重点场所、重点设备、关键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将安全检查内容、人员及后续的隐患整改落实到实处,做好台账记录,实行闭环管理,确保实验室安全。
四、加强仪器设备调试安全检查。按相关操作规程,对实验室仪器设备开机运行前的条件进行检查,做好防潮、防火、防爆、防雷、防漏水电等方面的常规安全检查,确保仪器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五、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对实验室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确认消防设施有效性及配置的合理性,检查实验室排水通道是否堵塞,是否渗水漏水,灭火器配备是否符合标准,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必须在划定的区域停放或充电,严禁在实验室内或附近走廊停放电动自行车或给电池充电。
六、加强实验室卫生环境检查。对实验室环境卫生开展检查,禁止在实验室内饮食,安排人员对实验室进行清洁,及时清除纸皮箱等易燃废弃物,保持安全通道畅通,仪器设备摆放有序,实验室干净整洁,营造良好的实验环境。
七、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各二级单位应充分利用“国家应急管理部”“广州消防”“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资产处门户网站安全教育模块”等网络平台广泛开展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逃生避险和自救互救技能。落实实验前安全教育“第一课”,对学生进行实验室及实验操作安全教育,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实验安全工作是实验室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和落实新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务必认真落实整改,做好台账记录,全面杜绝同类安全隐患再次发生。
联系人:劳老师、庄老师
电话:020-38265410
附件: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