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关于推进数据治理及提高实验室利用率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实验教学改革,充分发挥实验室资源,提高实验室利用率,优化实验室管理,学校使用教务处“正方系统”和“实验室信息化管理平台”进行实验室排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排课范围
(一)教学大纲中含有实验学时、理实一体化的实践类课程。
(二)因教学方式需要,确需进入实验室授课的理论、课程设计类课程等。
二、教务处正方系统在实验室排课事项
(一)正在建设且在10月份后能投入使用的实验室、已投入使用且未录入教务处“正方系统”的实验室,按附件填写实验室相关信息于9月30日之前上报到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由实验室管理科录入到正方系统,在排课时才能选取相应的实验室。
(二)通过教务处“正方系统”在实验室排课信息,会自动同步到“实验室信息化管理平台”,即课表中带é课程;未经教务处正方系统排课的课程须通过“实验室信息化管理平台”排课(实验课)。
(三)已在教务处“正方系统”排课的课程信息,不用在“实验室信息化管理平台”重复录入(或制定)课表,但须录入“实践(实验)教学计划”。
三、实验室信息化管理平台排课事项
(一)新建或场地需要变更的实验室、按附件填写实验室相关信息于9月30日之前上报到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由实验室管理科录入到“实验室信息化管理平台”,在排课时才能选取相应的实验室。
(二)“实验室信息化管理平台”填报内容:实践(实验)教学计划、实验课表制定。排课时限:9月28日-10月15日。
四、实验室信息化管理平台填报相关指引
(一)实践(实验)教学计划
填报路径指引(填报人:承担实验实训的实验室老师或管理员)
实践(实验)教学==》实践(实验)教学安排==》我的教学计划表==》在右上角依次选择:“2024-2025学年”,“第1学期” ==》添加==》实践(实验)教学计划==》学年学期:选择“2024-2025学年第1学期”》开课学院:选择“相应的二级学院”==》上课地点:“选择相应的二级学院”==》依次填好实验教学信息==》保存。
实践(实验)教学计划审核与修改退回等权限由填报老师或实验中心主任操作。
(二)实验课表制定
填报路径指引(填报人:承担实验实训的实验室老师或管理员)
实践(实验)教学==》实践(实验)教学安排==》实验课表制定==》管理员制定课表==》学年学期:选择:“2024-2025学年第1学期”==》开课院系:选择“相应的二级学院”==》班级类别:“选择相应的类型”==》依次填好实验教学信息==》保存。
实验课表审核与修改退回等权限由实验中心主任操作。
(三)查看用房课表
查看路径:实践(实验)教学==》课表查询==》用房课表==》依次选择相应学院实验室==》查看“课表一”或“课表二”。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鼓励充分利用实验中心资源,突出“技术+师范”特色,强化实践能力培养,做好实验室排课工作。
(二)各单位在“实验室信息化管理平台”排课完成后,排课负责人必须全面核查排课情况,以免存在漏排、错排现象,确保实验室排课信息准确无误。
(三)“实验室信息化管理平台”中的“实践(实验)教学计划”、“实验课表制定”等数据每学期建档,将作为今后实验室教学检查、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实验教学绩效匡算、实验人员定编定岗测算、实验室信息统计上报等重要参考数据。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老师,庄老师
联系电话:(020)38265410
联系地址:东校区行政楼604室(实验室管理科)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