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资产处 时间:2024-12-24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15 号)要求,切实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现转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部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目录》。请各单位认真落实相关要求,不断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升思想认识,守牢安全底线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要求,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把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作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底线,不折不扣予以执行,把风险降到最低。

二、强化责任担当,健全责任体系

要把安全摆在各项相关工作的首位,把实验室安全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进一步细化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三级联动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各级安全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管体制,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要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确保能应急、有实效,确保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等工作及时开展。

三、规范工作流程,严肃监督管理

要对照实验室管理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规程等扎实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关键是对实验教学和科研实验过程中需要使用的危险物品进行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处置等全流程全周期管理。按照抓早、抓小、抓细的工作原则,做好各项安全风险排查,对安全风险做到心中有数、防患于未然。

四、落实隐患整改,巩固自查成果

各单位在1231日前完成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填好《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上传实验室信息平台。在自查工作的基础上,各单位重点抓好实验室安全隐患的跟踪整改,对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要逐一复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仍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隐患,加强跟踪、一盯到底、整改到位。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切实盯紧安全薄弱环节,补齐安全管理短板,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学校将在1月上旬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

附件:

1.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部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目录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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