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资产处 时间:2026-05-19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切实做好“十五五”开局之年实验室安全事故防范工作,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按照《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坚持不懈地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每年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防止责任逐级弱化,打通安全责任“最后一公里”。

 二、健全管理体系,构建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及时更新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常规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分级分类、教育培训、风险评估、应急预案、操作规程等,确保管理制度具有可操作性或实际管理效用,做到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配备专业安全管理队伍,强化对新工艺、新兴交叉领域、“一校多区、一院多址”等特殊情况的风险防控,构建系统、科学、有效的长效机制。

 三、强化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

 深化实验室安全教育,将安全宣传培训贯穿教学科研全过程,通过常态化、多元化培训提升师生风险辨识、规范操作及应急处置能力,按照高校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完成规定的安全培训学时量和应急演练次数,尤其做好初次进入实验室人员的准入教育及应急培训,要对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管控,落实个体防护,使“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筑牢安全思想根基。

 四、开展实验室安全风险专项排查

 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要求,参照《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附件1),组织实验室进行排查,填写主要风险点,形成实验室安全风险清单。在此基础上,摸清实验室风险情况底数,建立院级实验室安全风险台账并动态调整,做到“一室一表,一院一台账”。聚焦高风险实验室、重要危险源风险等,建立风险动态监测与预警机制,实施精准管控。实验室安全风险台账及风险点排查与管控情况将作为实验室安全入校调研的重点内容。

 五、全面自查自纠,抓好安全隐患整改

 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要负起领导责任,在5月29日前,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附件2)要求,对各类实验实训室、仓库及相关场所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安全专项自查自纠,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短期内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实行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6月2日后,学校检查组将对各单位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

 六、完善分级分类,严格管理重要危险源

 严格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按类别和危险级别进行规范管理,建立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并实时动态更新。严查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等管制类危险化学品、高速旋转设备、大功率电器、高压气瓶、高温高压仪器设备、专用锂电池等重要危险源,对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将安全检查内容、人员及后续的隐患整改落实到实处。

 七、注重细化管理,加强常规安全检查

 严格执行“每日一小查、每月一大查”的常规安全检查制度,坚持每日、每月分别进行一次小、大检查,做好相关安全检查台账;严格按照教育部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在安全检查、培训教育、条件保障、安全评估等方面细化管理;检查危险化学品出入柜及使用台账是否完善;检查实验室灭火器是否配备合理,是否在有效期内,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严禁在实验室内及其走廊附近存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专用锂电池专柜规范存放;禁止在实验室睡觉、饮食、吸烟、使用可燃性蚊香;检查实验室是否干净整洁,仪器设备摆放是否有序,实验完毕化学试剂等是否归位;纸皮箱等易燃废弃物是否及时清除,禁止在实验室或仓库堆积;各种高压气瓶必须从合格供应商规范采购,按期进行技术检验,不得使用过期、未经检验和不合格的气瓶等。

 八、完善安全档案,做到有底可查、可溯源

 各单位要从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体系、安全风险台账管理、重要危险源管理、常规安全检查记录、安全隐患整改、分级分类管理、安全培训教育等方面,分类做好实验室安全档案建设,做到有底可查、可溯源。

 九、调研时间及提交材料

 工作开展期间,广东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赴高校开展实地调研。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备查工作,严格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附件2)中的要求,凡涉及的条款都要准备相关佐证纸质材料,作为备查或本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档案。6月2日前,发送附件1、3、4(签字盖章扫描版和可编辑电子版)到gssgk@gpnu.edu.cn,附件5、6签字盖章扫描版上传到实验室安全管理平台。

 联系人:劳老师、庄老师,电话:020-38256019。

 附件:1.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

       3.实验室安全自查主要明细条目表

       4.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5.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6.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1、3、4、5月)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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