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校本部报废的资产进行集中处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4-20 点击数:

校本部各单位:

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广师院【2017】442号),为了规范我院资产报废的处置程序,提高报废资产的处置效益,请校本部有需要进行资产报废的单位,自行清点本单位的报废资产并集中存放,同时填写《报废资产实物处置清单》(未提交资产处置审批表的需补办报废手续),于4月19日(星期四)下午下班前发到alina661123@qq.com邮箱,我处将对各单位提交申请的报废资产进行核对,并与清单中的联系人直接联系,将于4月23日下午对汇总后的报废资产进行集中处置,谢谢支持和配合。

附件: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报废资产实物处置清单.xls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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